媒體新聞重點摘要:
台北市動保處表示,寒流帶來低溫,2020年2月已發布「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」,
規範飼主在氣溫低於攝氏10度時,為保持寵物體溫,應提供保暖設備或物品,
違者可依法處新台幣2000元罰鍰,其中接獲3件檢舉案,皆是寵物被放置戶外,
若未改善可按次處罰,最高罰1萬元。使用電暖設備務必注意安全,避免毛孩燙傷或引發電器火災。
北市動保處也提醒,除了犬貓飼養規則,其它動物也有動保法來保護。
但因特殊情形經獸醫師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者,不在此限。
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醒,動物保護法將寵物保暖列為飼主責任,
若未依規定替寵物保暖,經查獲限期改善,仍未改善,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。
相關法條中,最高可罰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
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醒,動物保護法將寵物保暖列為飼主責任。
犬貓請依品種自行注意,鳥魚鼠兔請依程度放置暖暖包 、 保暖裝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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